誰能告訴我車檔前的貼子是不是北縣政府警察局拖車的封條??這是啥意思??


回覆內容: 擬回覆陳情人電子信內容:先生(小姐)您好:有關  台端反映新莊市民安西路189巷口有一車輛違規停車,車輛放置一種貼紙就不會被拖吊及開罰單乙案,旨揭事項,經查並無放置任何貼紙就不會被拖吊及開罰單情事;本分局接獲反映於立即於99年5月24日,多次派員至上述地點執法取締車輛違規停車等情事,經員警到場並未發現有違規停車及車輛放置一種貼紙違規停車情形,另責由轄區光華派出所持續加強取締查察民安西路189巷口違規停車等情事,並列入交通稽查重點加強取締違規情事,以維護交通安全與順暢。  台端若有其他反映事項,請逕與本分局勤務中心(02)2992-4034,聯繫反映,我們將立即派員查處。謝謝來您的來信,祝  萬事如意! 承辦機關:臺北縣政府警察局新莊分局交通組 聯絡電話:2991-2625 承辦人:施孟德 正本: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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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縣政府 敬上


我也回它



他已經移入189巷內了歐洲帝國後面消防栓前,為何老百姓看的到官卻看不到,我曾經在歐洲帝國被拖吊過,他已經停至少2個禮拜以上了都在附近的紅線區卻不見拖吊,甚至在5/28號早上8點10幾分左右一台泰山場的拖吊車經過189巷歐洲帝國卻視而不見,且重點不在他的違規而是他車前檔擺了一張台北縣政府警察局拖車的封條,上面寫了阿忠請問:為何一般老百姓有此一封條?他是誰?怎麼外流的?為何沒有查明?上面還有員警蓋章且完好如初沒有變色,這是包闢嗎??
                                                               一個老百姓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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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會被拖,他就不會??



最後一次回覆,也是屁話一堆但這台車已經沒有停在這ㄌ!!有沒有人通報內橫人就知!!


回覆內容: 擬回覆陳情人電子信內容:先生(小姐)您好:有關  台端反映新莊市民安西路189巷內自小客1262-KC常違規停車,甚至5月25日早上八點十分許泰山場(昱熹拖吊場)的拖吊車經過未拖吊該違規車輛,該車前擋風玻璃擺一張台北縣政府警察局拖車封籤,封籤上蓋了員警的職名章寫還了阿忠,民眾為何有該封籤乙案,旨揭事項,經查5月25日早上確實有一員警帶同兩部拖吊車,於該附近執行違規拖吊作業,據員警表示當時正在執行一輛違規停車拖吊作業,另一無員警拖吊車於附近巡視有無違規停車情形,依據拖吊規定:拖吊車執行拖吊員警必須在場執行,以符合拖吊移置保管規定,有鑑於此本分局將加強宣導員警執行拖吊違停車輛時,應避免上述情形以免造成民眾不良之觀感;另該車前擋風玻璃擺一張拖車封籤,經查自小客1262-KC車主吳○○並非員警亦非昱熹拖吊場司機或員工,經查訪車主為何持有拖車封籤一事,車主稱其於3月份因違規停車遭昱熹拖吊場拖吊,至該拖吊場領車時於拖吊場停車場地上拾獲該封籤,並在拖車封籤寫上自己綽號:阿忠置於車上以為可以免去被拖吊(該已封籤銷毀),經查昱熹拖吊資料該車確於99年3月18日因違規停車遭拖吊,有關拖吊場拖吊封籤係執行拖吊時由員警填製當天日期並加蓋職名章,已填製當日日期未使用完隔日即作廢不再使用,就上述民眾拾獲拖吊封籤情形,本分局將嚴格督處各拖吊場員警,加強內部管理嚴格控管拖吊封籤領用、銷毀等情形,爾後如再有上述情形將從重議處。  台端若有其他反映事項,請逕與本分局勤務中心(02)2992-4034,聯繫反映,我們將立即派員查處。謝謝來您的來信,祝  萬事如意! 承辦機關:臺北縣政府警察局新莊分局交通組 聯絡電話:2991-2625 承辦人:施孟德 正本: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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